积累与沉淀、灵感与表现
大凡艺术,皆乃艺术家心灵编织,情感缔结、技术锻造而借诸各种表现形式籍以表达,赖以宣泄,可谓推“陈”(列)出“心”、昭展示人,并为人们所理解,所接受、所欣赏而最终成其为艺术的。
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同样为一批、为一代、为所有为摄影艺术而摄影的艺术家们备就了展馆和舞台。摄影艺术家们,不论是蓄积勃发或是一蹴而就,也不论是赢得满堂喝采或让人觉得不值一看水平一般,却怎么也不能说不和平素的积累和沉淀相关连,这种积累和沉淀是艺术家自觉或不自觉的、有意或无意的的一种潜在的文化修养,也就是我们自身的文化素质的积累与沉淀(这当然也包括技术方面的积累与沉淀,技术本身也是文化。)。这种沉淀积累于我们心头,这种积累压迫我们的神经,因而有时我们为艺术而兴奋,有时我们又为艺术而痛苦,它是我们一天天、一年年对万事万物的认识与不认识、理解与不理解;对我们自己思想和行为的认识与不认识、理解与不理解;对历史、对文化、对生活、对人生、对人性、对自然、对未来的认识与不认识、理解与不理解的积累和沉淀。
就是在这样的一种积累和沉淀中,我们的镜头,我们的焦点,在捕捉我们要拍摄的对象时的瞬间感受同以往积累的某种情感需求相撞,或不时的从心头跳出来积于心中长久的那么些理性思维与眼下出现或发现的所要拍摄的景物相印合,我想那就是灵感吧。
灵感来了,就要拍,拍出东西来也就是把心头的一些积蓄给支取了出来,换成有形的照片,要给自己看,还要给别人看,表现的是什么?自己的审美体验别人认可理解吗?这时候的表现可是表现的平素的那种积累与沉淀,表现的也就是我们自身的那种(文化)底蕴,也本是摄影家自己内心的情感、审美志趣、文化思维的综合体现,这种体现是借助摄影的瞬间摄取来完成久积于心灵的,或是现时萌发的所思所想所感受和所欲表达的一种发自内心的审美体验,表现出来,就是创作,就是艺术。不管其具有多大的价值,也不论其是什么风格、什么流派,就其本身的审美、创作、表现这些过程而言,我们都应理解而且应该理解并认定这就是艺术。只是表现的艺术观点不同,表现的手法和技巧不同,以及自身的文化素质不同罢了。
就象文学创作,好的作品能引起广大读者共鸣才能在读者中产生影响一样,好的摄影作品也一样,且不管什么样的风格和流派,什么样的摄物和题材,能引起读者共鸣、能给读者(洋气一点的说法是受众)以审美、愉悦、激发情思、歌颂、批判、教育等等艺术的基本功能体验,才能真正达到我们所需要表现的目的,才能赋于作品以艺术生命,我觉得这也应该是摄影艺术创作的真正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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