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8日上午,布农族青年亚怒·敏基努安结束了妻子娘家的玉米收获工作骑车回家,在一处弯路上撞上
部停在路中央载运甘蔗的拼装[车而弹落路旁。当时我和朋友谢公翘正在不到100米的路旁休息,我们跑过去时他已经
死了。
甘蔗田及集货场里许多人聚集过来,有人翻动尸身发觉是个山地青年,议论纷纷。此时肇事的驾驶员只是在旁边看
了一会儿,表情木然,接着倒车调转方向继续工作。围观的有平地人也有阿美族人,大家都安静无语,仿佛心里已经达
成某种默契,待警察来处理。
警察来后,在四周测量照相,询问附近的人。我们以为该没事了,带着些许疑惧继续原先的旅程。但是下午回返的
时候看见尸体还在路旁,死去青年悲伤哭泣的妻子、母亲及亲戚村民在路边徘徊;仔细打听,他们说警察判定青年是自
己意外摔死的。惊讶的我立即想起』:午围观人们的沉默,那时现场正有人走出甘蔗田准备回家吃饭,他们都近距离目睹
事情发生的经过,可是没人愿意告诉后来的警察,没人想在过年前惹上这种事,或得罪谁,只任由事实模糊掩灭。记得
在我身后,围观的某人递烟给我们两个外地来的大学生,并说着:“番仔的事最好不要管,这里的番仔很会诬赖别人!”
他正是这块甘蔗田的业主,当地鹿野乡的民意代表,现场所有人的雇主。
结果我成为车祸的唯一目击者,在桃源村布农族人的引领下到警局做了笔录,第二天还向检察官叙述了事件的经
过。
车祸那天是星期一,亚怒过三天就要自台东的空军基地退伍回家过年,家里在山上有田地,正等着兄弟中唯一务农
的他去耕作,还有年轻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但3天后的星期四,晴天,是他的葬礼。
亚怒的母亲三年前失去丈夫,现在又失去儿子。妻子阿布丝17岁和、眶怒结婚,有两个孩子。而两个幼儿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死亡或什么是爸爸。
这件案于在法院及政府机关间转来转去,肇事驾驶员谢永春始终抗拒承认过失,一直到8月,才在刑事责任的压力
下屈服,双方达成和解,青年之死,赔偿30万。
那年夏天开始,我决意要拍摄桃源村布农人的肖像,村民因为青年的死亡,所以都认识我,我也较能自然地出现在
他们之中而不显得惊扰。绝大部分时间我并不随身背着照相机,我们一起吃饭、饮酒、游泳或午睡。对他们而言,我只
是一个有照相机而且会拍照的人。每次的摄影,不一定是我主动提出的,但无论如何,我们大多是事先约好的。
当面对一个人,或是在炽热的夏日午后,或冬季日出前的凛冽凌晨,家里屋旁的水泥墙,阳光斜射的床沿,破碎的
山坡砾石地,他或是病老的、残伤的、妇人、孩童、青壮或少年男女,或坐或站,在观景窗里,或微笑、或阴郁、或若
无共事或若有所思,影像渐渐凝聚清晰。由于距离往往那么近,时常不到1米,空气中有我们呼吸的波动,感觉毛孔随
着脉搏往复地收缩舒放,彼此的体味敷染交溶,随着拍摄时间的延长他偶尔不安地目视他方,像有逃开的欲念。而我手
心出汗,身体内部不自主的颤抖抽搐,凝视观景窗的心与眼断断续续失焦。我何尝不也想逃离,想着:如果必须得做选
择时,我将先放弃摄影。
无论如何,造像这件事从头到尾都不会是种愉悦。彼此近距离的凝视是种如此陌生的经验,是不道德,危险,其间
或许有些吸引人,但难免有裸身相对的尴尬。对我而言,在桃源村窥视与被窥视的真实感受,几年以来已形成一种奇特
且深刻的生命经历。“桃源村造像”的工作,似乎渐渐明白地显示出这是一件趋近我个人过往的蒙昧,了解与建造成人的
我的方式,至于对社会的、族群的、政治的、外在情境的意义,都是摄影这一行为附着于你我普遍所产生的效应,我们
都不由自主地被包围其中且不得孤独。
要去定义的记忆或诠释的残影累积太多,一时间想把它终结成书是困难且不完善的。惟有不断地重回旧地,继续观
察桃源村布农人事地物及我自己的成长与改变,才能更进一步了解我和你的勇敢与怯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