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古镇》(之三 .小镇的小生意 )

    住在老镇中的四五十户人家中,就有三四十家开各种小店,平时小店没有生意,等
到每三、六、九赶场,农民都来小镇采购日用品时,就会带来稍好一点的生意。这些小
店都是用自家的住房摆个小摊,不存在房屋租金问题,所以没生意时也开店,人就守在
家里顺便把店照顾了。他们的经营大部分是自产自销,也有批发进来的一些日用小百
货。小本经营,总价值也不过二三百元甚至更低。毕竟是一个生意,总会使生活中有事
可做,同时多少也还会有一点收入吧。他们的日子过得平静、悠闲、简单而随遇而安,
但带些无可奈何,其实他们渴望改变。


 

1.原镇上竹器社职工,单位已垮掉十多年了,自己在家编斗笠卖。3元一个的斗笠
,每一次赶场能卖掉3-4个。
 

2.经营香蜡纸烛的小店,只有屋顶的亮瓦透下一点光亮。此类小店在小镇上有十多
家。是占比例最大的一种生意。
 

3.又一家以编竹器为业的住户,靠河边的吊脚楼带来较好的采光。

4.镇南头的一家铁匠铺。平时积累的铁器,赶场时就能卖完。

5.又是一家做香蜡纸烛的小店,这些上坟扫墓用品也只有清明节前后有人来买,平
时生意是非常淡的。

6.“百草堂”中药店,在赶场时还顾客盈门呢。

7.纸烛店,已做好迎接清明节的准备。

8.一家收售古董的小店。店主到外边撞荡了几年累了,回到老家来修养生息。

9.一家典型的家庭式小店。没有生意时玩玩牌,生活过得倒颇简单而轻松。

10.一家保留着文革痕迹为卖点的客栈。

11.自产自销。

12.草药医生龚太医。

  13.理发店一般只有在赶场时才会有生意,而平时则悠闲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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