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发现三处清代“环保碑”



  
     2014年7月以来,在参加武安市传统村落的考察时,发现了许多古石碑,其中3块清代“环保碑”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在现场拍照后回来仔细研究,遇到不懂的文字和不清楚的地方,通过网络及时向远在北京、石家庄和邯郸的专家、教授、学者发电子邮件和微信 ,用图片和文字请教;通过走访武安图书馆、文保所和常到古迹现场拓碑,熟悉武安当地民俗人士请教,感觉有了点思路和眉目,并通过这些现场照片,谈谈个人的认识,和大家共享的同时,期望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请大家来进一步探讨。
     (一)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嘉庆11年(公元1806年)青石碑(图一、图二)。
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有一棵古槐树,胸围8米。古树中空,当场试验树洞可容纳5个成年人。经采访当地人说,树前原先石牌由于年代久远,被树包围在树内,后人把石碑移出,立在树前现在的位置,还盖了小庙纪念槐树。
     石碑左侧“嘉庆十一年四月”还算清晰,石碑中部的字迹已变得有些不清楚,依稀可辩上面书写的事迹和捐献者的人名和捐献的钱数。
     原来,在嘉庆十一年,本村树主谢广铜,因家道凋零又兼米价更贵,欲五千文卖树给外村,聊解眉燃之急。村里人共议,村南槐树一株,风生水起 ,历年久矣,村民自愿捐钱,当留千古不朽。
     石碑还记载:本村共28户捐钱人名和数目,捐钱六百文有一户、五百文一户、四百文二户、三百文二户、二百文二户、一百五十文二户,一百文十八户,共五千文。
     树主谢广铜愿施大钱二千,创建石牌碣文,万古流芳。
     从村民捐款保护这棵古槐树的嘉庆十一年(公元1806年)来算,到目前这棵古槐树又经历了208年。村民还说道,我们村因这棵古槐树风水才好,槐树又通人性很友善,历年大风大雨来袭,由于枯朽掉落的树枝从没伤过村民和树下的房屋,逢年过节大家都会来古槐树下的庙前祭拜,祈祷平安富贵。现在上店村村民保护环境保护树木蔚然成风,村内村外绿树成荫,山上山下植被茂盛。

     (二)武安市冶陶镇固义,道光二十二年(1822年)青石碑(图三、图四)
     此“环保碑”镶嵌于冶陶镇固义村东的钟灵桥东三间阁的西墙上。
     碑全文为: “钟灵桥下原系流水之道也。今将煤渣残土堆积於前后者.几与桥平矣。若逢大雨之后,水无所归,不攻其前,必将旁决,患莫大焉。族众共议: 自今以后,无论煤渣碎石,一切挡水之物,不可抛弃此地,以贻水患也。铭石防渐,永垂不朽。 云尔。
刘姓公具
     每篑一只 罚大钱五十文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初一日立”。
     碑文表述了随意倾倒垃圾的危害,以及所采取的行政和经济的管理手段。这也是迄今武安发现的早期环境保护文物。通过碑文记载,考证了古人的环境保护意识,为武安环保史料的深入探讨、研究提供了佐证。
     (三)9月8日,武安市阳邑镇,清代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青石碑。(图五、图六)这块高52厘米、宽65厘米的青石碑,镶嵌在武安市阳邑镇西一座古戏楼的墙上,碑体没有任何雕饰,碑文清楚地表明,此碑刻于清朝同治元年,(公元1862)碑文的全文为:“圣水池为阖镇养命之源。每年春月赴洺泉,顺水渠流二十里方入池中。春夏之季,锦鳞游泳,凫鸭互飞,水色天光,一碧无涯。往来行人,群聚相观者,恒无虚日。此邑西一大观也,并非演放鸟枪之所。阖社共议永行禁止:两旁池岸不许演放鸟枪,打食水鸭,有害池中水物。不遵法者,任意放枪伤物惊人,轻则罚钱,重则明官。
     王峰孟、壁连城氏撰书。
     水社首、一百二十六家公立。
     乡约:张廷臣地方:王存城 李守存 阎 魁池岸放枪伤害水物:罚钱三千池岸卧牛、羊:每牛、羊罚钱二、一百池口饮骆驼者:罚钱一千石工:张凤山同治元年岁次壬戌孟冬上浣谷旦”经过查阅:《武安县志》、《武安地名志》等有关地方志,均无这块碑的记载。但县志中记载,明代崇祯11年至14年,(1638至1641年)旱灾,当时武安“四岁奇荒,颗粒无收,有地无人种。全县原编10035户,死绝者8028户;原编人丁20325丁,逃死者18450丁。”为抗旱引水,阳邑人从20里外的南洺河上游马洺村开渠引来马洺泉水,修建了圣水池,并建了水神庙和戏楼祈酬水神保佑。圣水池又叫阳邑西池,清康熙、光绪年间重修,1939年、1942年抗日政府两次重修,1980年再次重修。目前水池直径105米,最深处4.5米,可蓄水3万多立方米。注满水一次可供全镇6000多人饮用半年。这一碑刻的碑文可以说是一部较为完整的地方性环保法规。
     看过这三处碑文所记载的内容,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初识:
     第一:传统文化与保护环境紧密相连。
     发生在公元1806年(嘉庆11年)间,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村民集资捐款保护本村风水,保护村南古槐树,说明了古人对环境保护发自内心,是大家的共同心愿。在灾荒年间米价奇贵的时候,节衣缩食捐出钱财,保护古树不被砍伐,的确难能可贵。更重要的教育警示后人,保护树木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乡规民约与保护环境密切相连。
     公元1822年(道光二十二年)固义村环保石碑,从另一个侧面凸显乡规民约和环境保护密切相连。固义村东的钟灵桥下,有人乱倒垃圾,堵塞河道,为防水患,制定了乡规民约,乱倒垃圾一筐,罚款50文。清朝早期,一文钱可以买一个烧饼。现在看来,50个烧饼也要价值人民币20元至25元。192年前,这样的惩罚可谓力度之大。别说罚钱的多少,就是违章一次罚一文钱,也是古人对破坏环境的态度。
     第三:民生和法制与保护环境密切相连。
     公元1862年(同治元年),阳邑环保古石碑就有了升华。为了保护好水资源,不遵法者,轻则罚钱,重则明官。在这个古石碑上的“官”字,占了一整行位置,可见重视和警示程度。在这个古石碑上,不仅列举了破坏环境的具体行为和罚钱数目,还表明了执法人的职务和姓名如水社首、乡约、地方是谁等等,让人一目了然责任到人。很显然,这时的环保保护已经步入到民主、法治的轨道。
     回顾研究这三块环保古石碑所记载的内容,探讨当下全国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切实把搞好环境保护融入新农村建设中来,在实现中国梦的路上,永远记得乡愁,保住家乡的记忆和美好。


(图文撰稿 司建平 武德昌)
2014年9月21日

 

图一: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古槐树。

图二:武安市活水乡上店村古槐树 前的石碑的特写镜头。

图三:武安市冶陶镇固义村三间阁。

图四:镶嵌于冶陶镇固义村东钟灵桥前三间阁西墙上的古石碑特写镜头。

图五:武安地区阳邑镇西古戏楼。

图六:镶嵌在武安地区阳邑镇西古戏楼的墙上的古石碑特写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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