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谈
《目击救人》拍摄记
2002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我接到单县摄影家协会主席於联明同志的电话: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乘人不备,爬上了单县南华苑小区建筑工地20多米高的塔吊上准备跳下,情况万分紧急!
我放下电话,骑车飞速奔赴现场,此时围观群众已达数千人。据联明同志介绍,他接到新闻线索后在此已守候多时,公安干警、医护人员、消防队员已先后赶到,正积极研究营救措施,商量救人办法。联明同志因事离开现场,我挎上相机,立即赶到塔吊下,查看周围环境,选择拍摄角度。此刻公安干警一方面稳定女青年情绪,一方面设法找来了远在数十里外的女青年的亲属,对塔吊上来回走动的女青年进行劝说,但无济于事。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女青年的情况万分危急!塔吊随风转动的角度越来越大,女青年仍然沿着塔吊做着各种危险动作,不时引起围观群众的惊叫。当时,菏泽电视台以及闻讯赶来的单县电视台记者都在现场进行拍摄。我选择好角度,拍摄了几张女青年在塔吊上活动的镜头(见图1),然后就把镜头对准了紧张忙碌的公安干警、严阵以待的救护人员和焦急万分的家人。下午1时许,女青年突然双手抓住栏杆站立,准备跳下。公安干警立即扯起防护网,同时有人准备上去解救,我急忙端起照相机,调好焦距,准备拍摄。女青年最终还是跳下了塔吊,围观群众发出一片惊呼。我没有慌张,在女青年跳下的瞬间,迅速摁下了快门,拍下了这惊险的一幕(见图2)。女青年重重地落在已备好的护网上,然而由于巨大的惯性坠地。医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现场抢救,然后民警、消防、医护人员迅速将其抬上救护车火速送往医院(附图3)。据悉,女青年由于治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作为现场唯一一名摄影者,我抓拍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事发两个小时后,照片洗出,我精选了一组照片,即刻通过摄协电子稿件传送中心进行了数据化处理,用电子邮件向新闻媒体传送了稿件。4月6日《齐鲁晚报》“山东新闻”版,用专栏形式以较大的版面刊登了我拍摄的《目击救人》组照及文字稿,单县警民救人的佳话由此传向齐鲁大地。
回顾此次拍摄的得失,我认识到,由于拍摄此类突发新闻没经验,同时对拍摄器材功能熟悉不够(例如,忘记带长焦镜头,无法拍摄近景;由于紧张,没有使用连拍等),从而留下了遗憾。但通过这次拍摄,不仅使我积累了拍摄突发新闻的宝贵经验,更使我亲眼看到了人间真情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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