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相

    “摄影”是将可视的存在固定下来并运用特定媒材控制其显现的图像传达游戏,在这过程中,影像生产者会特别强调其对被摄对象的某种感觉,并利用影像的造型特质和转现技巧来表述这一感觉。人们把这种方式归称为“摄影艺术”。但有趣的是,每个人在使用这种“艺术玩具”时出发点和目的地是千差万别的,摄影对象和摄影思维总是呈现多向的层面。
    首先,人们通常运用摄影直接记录的功能来“再现”物体的外部结构,是为“物象”层面。拍摄者动用感性意识,着重于物质自然属性的准确传达或视觉感受的光、影、形、色、质等的审美想象。第二,当物象与物象之间产生特定的关系时,就进入“景象”的层面,如自然界的山、水、石、木等构成美妙就是风景,人工建造的静态构筑叫做场景,生命物体的互动状态称为情景等等。此时拍摄者动用其理性意识,寻觅拍摄对象的微妙组合及趣味变化,并将想象上升为分析或判断。第三,在某些被摄体的表象背后,由于长期以来造物界同人类心灵世界沟通对话的沉淀,冥冥中活跃的灵魂无孔不入而找寻依附对象,故在“灵象”层面,被摄对象存在的意义已不是其物质实用功能,而在于能寄托或反衬人类精神的伟大力量。这时作者动用其灵性意识,跨越于物象之上,超然于景象之外,借助文明史精神成果的繁衍累积,或利用人文社会约定俗成的象征意义和神意思考的符号留痕,折射出心灵深处神圣的信仰直至终极智慧。
“观”:慧察事理,“念”:善护心思,“相”:观念示现。《观.念.相》系列运用摄影    方式请材于佛教造像的视觉元素,并以主观及善巧方便的手法使观念成为可视之象。但佛不着相,形相色相质相乃至意相皆非住相,应无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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